【第70期】“电子眼”——电子监控设备设置的原则
图文编辑丨洋柒郞霸羮
第70期
一、概念
大家俗称的交警的“摄像头、电子眼、测速设备”,其实有一个专业的词汇,叫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road traffic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equipment) ,它是一种安装在道路或车辆上,用于交通控制、交通信息采集和发布的设备。
二、设置原则
1.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坚持提高通行效率与预防交通事故相结合的原则。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
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原则上应当设置在省际、市际交界,危险路段,交通事故以及严重违法行为多发、交通秩序混乱以及机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并根据交通流量、交通事故、违法行为等道路交通状况变化情况,定期组织评估并及时予以调整。
3.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科学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4.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在没有安装固定监控设备的路段上,或者对固定监控设备无法取证的违法行为,可使用移动监控设备。
三、使用要点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每幅证据图片上应叠加有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等信息。
四、工作建议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者,应当定期分析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与规律,对同一地点记录数量大或者群众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投诉意见多的,应当及时调研论证,需要调整的,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调整。涉及其他部门设置的道路标志标线等需要调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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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Ap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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